岗位职责:
主持校区的全面工作,全面领导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40-5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在上海体制内学校任校长或者分管教育教学工作副校长五年以上;
3. 曾被区级(含区级)以上组织,教育、人社部等评为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及相当荣誉且任职学校被评过先进规范化学校或同层次优先;
4. 担任过升学命题专家组成员、中高考审题专家组成员、市教学能手评委、省“十佳教学能手”评委、省学科带头人者、先进个人优先;
5. 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有出色的执行力;逻辑分析能力强,思路敏捷清晰,做事认真细致;
6. 良好的人际沟通技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7. 具备优秀的决策论证能力、信息和感情沟通能力、组织实施和运筹能力等。